第十五条 学院学生军训,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组织规范(试行)》规定要求,包括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两部分,其中军事理论教学课时数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2-3周,实训时间不得少于14天。
第十六条 军事理论课。主要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和信息化战争5个内容。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和学生特点。及时将学生最关注的世界热点。军事技术的最新发展。中外军事理论的最新成果等,纳入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第十七条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包括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轻武器射击。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5个内容。在训练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军体拳。自救互救和人防。消防疏散演练等训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