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学院为更好完成学生军训任务,组织成立学生军训团,开展学生军训,在院党委领导下和区人武部的军事机关的指导下,成立学生军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或武装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是由教务、宣传、学工、招生、财务、保卫、后勤、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学院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确定军训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军训办公室和军训团的工作:协调校内与军训工作相关部门的关系,保障军训任务安全顺利完成:讨论、研究军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学校军训工作、
第四条 学生军训要以学院人式部为主,成立学生军调办公室。 武装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武装部和宣传、教务,学工后斯等机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生军制规划,计划及考核,安全、后勤等相关保障事宜;做好军调中的政治思想和宣传工作包建学生军训团,组织开训,教育训练管理:采购,发放及管理学生军训服装。教器材,药品等;组织军训团队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完成军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学院学生军训工作成立学生军训团设作训部负责军事技能训练的组织计划、训练指导和检查考核;参谋长指导军训团抓好行政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检查、督导军训团一日生活制度落实协调处理学生军训期间各种矛盾问题。政治部,负责思想工作、政治教育和宣传鼓动;组织开展各种竞赛、评比,丰富文体生活;筹备组织动员、简报、总结、奖励等事项。保障组,负责训练场地。教器材和伙食、车辆、医疗等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