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及较高的舞蹈艺术专业素养,掌握扎实的舞蹈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的基本技能、表现手段,具备较强的舞蹈审美、教学和舞蹈编导、表演能力,从事舞蹈基础教育的教师。
1.具备对民族舞、古典舞等舞蹈种类的艺术审美、鉴赏能力;
2.具备一定的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等主要舞种的专业表现能力;
3.具备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所需的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等舞种的课堂教学能力;
4.具备一定的少年儿童舞蹈编导能力;
5.具备一定的以舞蹈艺术形式为主要内容的课外活动组织能力;
6.具备适应社会艺术教育、艺术服务、文化产业机构所需的专业艺术能力;
7.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
)主要面向各类学校、艺术培训等艺术教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工会、青少年宫、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礼仪培训机构、模特培训机构、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产业机构、文化艺术演出公司、文化艺术经纪公司、专业演出团体等),从事舞蹈教育工作。
1.具备对民族舞、古典舞等舞蹈种类的艺术审美、鉴赏能力;
2.具备一定的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等主要舞种的专业表现能力;
3.具备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所需的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等舞种的课堂教学能力;
4.具备一定的少年儿童舞蹈编导能力;
5.具备一定的以舞蹈艺术形式为主要内容的课外活动组织能力;
6.具备适应社会艺术教育、艺术服务、文化产业机构所需的专业艺术能力;
7.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
教师资格证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