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播音与主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语言播报和表达、播音与主持专业能力,从事新闻播报、新闻与专题片配音、现场报道及各类节目主持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核心课程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电视配音、形体与体态语、表演基础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结课汇报、校园电台、电视台及各种活动实训。 在广播电视台、影视传媒公司、网络媒体或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文化传播公司、广告公司、博物馆、展览馆、庆典公司及从事语言表达的教学单位进行实习。
主要面向传媒行业,在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网络媒体、文化传播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出镜记者、庆典策划与主持、配音、推广普通话等工作。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与专题片配音及各类影视配音能力;
3.具备各类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
4.具备从事语言表达工作的能力;
5.掌握新闻采访与写作及现场报道方法;
6.掌握播音与主持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
7.掌握广播电视新闻拍摄制作与基本的音频、视频编辑方法;
8.了解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