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在学院学生工作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公寓管理和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宗旨和义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2、在公寓内组织和带领学生积极开展党性教育与文化建设,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
第三条工作理念:团结奉献、高效、务实
第四条 工作定位:同学之家、师生之桥、拓能之地
第五条 工作目标:将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学生之家。
第六条 工作精神: 百折不挠,契而不舍的干劲。 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 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风格。 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服务。
第七条 承认本组织章程并通过严格筛选进入本组织,如有特殊原因退出本 组织须写出书面申请, 并由学生处老师同意签字方可生效。
第三章 本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八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
第九条 遵守本组织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十条 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组织的工作,维护本组织的荣誉。
第十一条 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本组织基层组织为我院各公寓栋长、层长。
第十三条 所有栋长、层长在园区委员会的带领和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 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公寓内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积极向宿管老师及主席团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合理要求,维护同学的 正当权益。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学院以及学生工作处的各项决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组织成员应该做到: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
2、热诚为同学们服务,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4、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 、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5、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为了加强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思想道德修养,规范学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根据《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人员考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考核办法在指导老师李勇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大学 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实施,具体考核材料由人事部收集管理。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分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部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
第三条指导老师李勇对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应接受所有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监督。
第四条人事部每月在月末对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工作情况及到勤情况进行考察 及材料统计。各园区栋长及层长由各园区秘书长提供和人事部平时收集纪录的材料为依据 ,进行考核;各部门由部门部长向人事部门提供的考核材料和平时人事部收集的纪录的材 料为依据,进行考核。
第五条主席、副主席对各园区秘书长、各部门部长进行考评。
第二章 考核人员职责
第六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七条熟悉、掌握本考核办法。
第八条了解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内容,熟悉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尤其是当前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表现。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九条 加分细则
(一)思想方面(10分)
1 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遵守国家、学院及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制度,积 极参加组织活动者视情况最多加3分。
2 思想积极上进,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团队合作中取得良好成绩每次加1分。
3 参加各种活动、比赛中获奖的或对本组织有突出贡献者加3分。
4 平时讲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树立好自己的形象,没有出现文明礼貌错误每周加一分。
(二)工作方面(25分)
1能够按时完成日常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能按时按量完成者,视情 况最多可加10分。
2积极开展活动,主动参与各项义务劳动者每次加1分。
3对主动写活动策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者每次加2 分。
4主动去协助各园区、部门之间的工作,且取得良好成绩的每次加2分。
5在会议中主动发言,提出对组织有改革创新的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者,每次加2分,若以书 面形式提出者则加4分。
第十条 减分细则
(一)思想行为方面
1有不尊重他人、诋毁他人或毁坏别人的名誉等者每次扣2分。
2有损坏学校或本组织的形象者每人次扣3分。
3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又不提出商量而顶撞上级或推脱职责者每人每次扣3分,若造成重 大影响者扣10分,并公开批评。
4态度消极不能按时按量完成自己的任务每人次视情况最多可扣10分。
(二)工作方面
1 开会或搞活动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3分。
2 开会或搞活动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1分。
3 日常值日缺勤者每人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
4 开会或搞活动等日常工作请假累计两次以上者,后每请一次扣1分。
5在各种会议上讲小话、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者每人次扣2分。
6在会议中不做会议记录的每次扣2分。
第十一条 请假方式:
主席向全体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请假并向指导老师李勇请假。无紧急情况 或特殊情况时,主席不得请假。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园区秘书长、各部门部长向主席请假。 以上所有请假必须在事前把情况以书面形式交于督查部。各园区栋长及层长可先向秘书长说明情况 ,再由秘书长把情况以书面形式交于督察部。各部门副部长及成员可先向部长说明情况,再由部长 把情况以书面形式交于督察部。若没按以上规定请假者视为无故缺勤。
第三章 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得到的结果加上基本分60分后计总分,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90以上 优秀
80——89分 良好
60——79分 及格
60分以下 不及格
第五章 考核的奖罚
第十三条 凡考核为优秀的公寓成员,予以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一月考核低于80分者,本学期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个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十五条 一次不及格者由人事部做其思想工作,两次不及格者予以劝退。
第六章 考核反馈
第十六条 若对考核材料分析结果中发现有问题的及时反馈给成员,使其及时加以改正。。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生效,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十不准
一、不准滥用私权、不准逾权报告。
二、不准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三、不准酗酒、赌博。
四、不准工作期间恶语伤人。
五、不准工作期间穿拖鞋、穿背心。
六、不准有不尊重老师、教职工人员、同学等的行为。
七、不准有借组织身份故意晚归、未归情况出现。。
八、不准工作期间不带工作牌。
九、不准私自借组织名义谋私利以及私自发放传单,张贴横幅,海报。
十、不准做出有损组织形象的事情。
如有以上几点违规现象,当即将事件原因经过报道至人事部做考核统计,再上报主席团做处理 决定。事情严重者做劝退处理!特殊原因,则酌情处理。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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