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的简介

保路运动又称铁路风潮。1910年(宣统二年),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逼清政府订立借款修路合同。1911年5月9日,清政府为了向四国银行团借款用来镇压革命,在邮传大臣盛宣怀的策动下,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四川修筑铁路的股东,不仅来自绅士、商人、地主,还有农民,而且农民购买的股份占很大比例。清政府颁布 “铁路国有”政策以后,收回了路权,但没有退还补偿先前民间资本的投入,因此招致了四川各阶层,尤其是广大城乡劳动人民的反对,从而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清政府为了镇压革命,不惜丧失国家主权,将铁路收归国有,且大肆派兵屠杀保路人士,通过此举,全国人民充分看清了清政府卖国求荣的本质。

经过

盛大臣卖国 13日,四国借款合同寄到成都,罗纶起草文章,逐条批驳,并联合2400余人请求王人文代奏朝廷。邓孝可也勃然大怒。他以《卖国邮传部!卖国奴盛宣怀》为题著文,痛骂“盛大臣卖国奴”。 铁路公司举行紧急会议,决定马上组织保路同志会,不能等待特别股东会,连夜即发通知,翌日即宣布成立。 国家存亡 成都岳府街上水泄不通。大会开始后,罗纶、邓孝可、刘声元等相继演说,声泪俱下。罗纶登坛,向满场一揖,开口便说:“川汉铁路完了!四川也完了,中国也完了!”言罢大哭,顿时满场号啕,连在场的警察也在哭。哭声长达二三十分钟。随后罗纶一拳砸在桌上,吼道:“我们要誓死反对!我们要组织一个临时的机关,一致反抗,反抗到底!商人罢市!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人抗纳租税!”台下同呼“赞成!”保路同志会就此成立,会长举蒲殿俊,副会长举罗纶。下分四股办事,为总务股、文书股、交际股、游说股。 大会临时动议,与会人员全体到总督衙门向王人文请愿,要求代奏。

王人文出见群众表示同情,说只要于国计民生有关休戚的事,他无论怎样也应当据理力争。17日,王人文致电内阁:“本日未前,各团体集公司开会,到者约二千余人,演说合同与国家存亡之关系,哭声动地,有伏案私泣。”“惟哀痛迫切之状,实异寻常”。19日,王人文再奏说:“成都各团体集铁路公司大会,到者一千余人,讨论合同及于国家铁路存亡之关系,一时哭声震天,坐次在后者多伏案私泣,臣饬巡警道派兵弹压,巡兵听者亦相顾挥泪。日来关于铁路合同攻难之文字、演说纷纷四出,禁不胜禁,防不胜防。”同时上疏严参盛宣怀丧路权、国权,要求治以欺君误国之罪,并请将自己治以“同等之罪”,“以谢盛宣怀”。27日,他又把罗纶等2400余人签注批驳川汉、粤汉铁路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公呈人全体姓名上奏,并附片自请处分。清廷申谕严饬,并将王人文革职。 铁路风潮秋收起义 清朝末年掀起的保路运动也称作“铁路风潮”,是四川、广东、湖南、湖北等省人民反对清政府将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出卖给帝国主义的群众运动。 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奴役中国人民和掠夺中国财富,从19世纪末以来,开始对中国进行铁路投资,争夺铁路的修筑权。粤汉、川汉铁路是沟通南北和深入内地的两条重要干线,因而成为帝国主义争夺的目标。 征集“民股”。

为了夺回这两条铁路的自办权,广东、四川、湖南、湖北四省人民,采用征集“民股”的办法,由地方政府在税收项下附加租股、米捐股、盐捐股、房捐股等,来筹集筑路的资金。经过几年的筹集,不仅四省的绅商、地主成了股东,连一些农民也握有股票。粤汉铁路已开始修筑,川汉铁路从宜昌到万县的一段也已动工,从当时情况看,这两条铁路是可以靠自力修成的。但是,帝国主义不肯让中国自己修成铁路,就利用清政府财政困难进行要挟,迫使清政府订立了铁路借款合同,宣布了铁路干线国有政策。根据借款合同,英、美、法、德等帝国主义不但掌握了铁路权,而且还要以湖南、湖北两省的盐税厘金作为抵押,所以,所谓铁路“国有”,不但剥夺了中国人自办铁路的主权,而且实际上是把川汉、粤汉铁路完全拍卖给帝国主义了。广大人民在两路筹办时期内,吃尽了苦头,当他们看到清政府公然出卖路权,更加愤恨,许多绅商也因铁路国有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非常不满。于是,一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