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校园火灾案例
学生公寓的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间使用违禁用品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笔者综合整理出全国各高校火灾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
(案例一)2004年10月2日晚8时25分许,某高校一学生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具体原因是: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放在箱子架顶层,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如箱子架上所放的书籍、衣物、被子等,最终酿成火灾事故。
(案例二)2002年1月4日晚9时许,某高校一公寓523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长条桌、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4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该宿舍两名同学将应急灯长时间充电(13个小时,寝室当时无人),使蓄电池过热,引燃桌下纸箱内的易燃物而造成火灾。
(案例三)2001年11月3日下午,某高校一学生公寓504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照明、床板、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10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该公寓住的全都是女生,火灾发生时该宿舍无人。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文学院01级两名女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将烧水的“热得快”插在暖壶里烧水,人走时忘断电源以致酿成火灾。
(案例四)2004年寒假刚开学不久,某高校体育学院02级的两名女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擅自在宿舍用酒精炉做饭。在添加酒精时发生意外燃爆,导致同宿舍的另一名同学烧成重伤,医疗费高达两万余元。这起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精神和身体上造成很大的痛苦。
案例点评:火,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与天地同生,与日月共存。取火是人类进化的重要标志,用火是人类文明的必要条件。然而,火,这个人类不可缺少的双剑,在带给人们无尽福祉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深重的灾难。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少数大学生思想上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上述案例中涉及到的违纪学生,均受到学校严厉的纪律处分。
古训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防范火灾,保证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防火安全的责任,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构筑一道防范火灾的钢铁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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